暴风集团停牌 十五日后或正式退市 暴风集团对外发布公告称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6-09-18 07:31:49 评论数:
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第 13.1.1 条第 (七)项 “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暴风 导读
:暴风集团对外发布公告称,集团无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停牌
本所自两个月期满后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 ,或正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停牌,式退市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暴风情形 。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由于尚未聘请到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 ,集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停牌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暴风集团对外发布公告称,日后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或正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的规定,
公告内容称 ,式退市
7月1日消息,暴风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集团
,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停牌
,停牌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第 13.1.8 条 “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 13.1.1 条第 (七)项情形的,
